2017武汉网球公开赛系列赛
第三届武网大学生巡回赛
第十四届湖北省大学生网球锦标赛
竞赛规则
一、项目介绍
2017武汉网球公开赛系列赛•第三届武网大学生巡回赛•湖北省大学生网球锦标赛(简称武网大学生联赛)是由湖北省教育厅和武汉网球公开赛组委会主办,面向湖北省大学生网球爱好者群体的业余推广赛事,旨在通过赛事的举办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战略指导方针,培养及发扬湖北省深厚的网球文化底蕴。
本赛事现已成功举办了2届,于每年5月份启动,赛事采取分站赛加总决赛的模式。总积分排名靠前的运动员有机会在武网赛期到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参加总决赛,并优先参与和顶级球员亲密接触的活动。
二、赛事结构
分站赛+总决赛的赛事结构
组别:
学生组:(单双打个人赛+团体赛)前五站为个人积分赛,第六 站为团体赛预选赛
教工组:(双打比赛+团体赛)第六站为团体赛,总决赛进行双打比赛(高校职工双打邀请赛)
三、全年赛程安排(拟定)
赛事日期 |
参赛组别 |
比赛地点 |
第一站:5月20日-21日 |
甲组+乙组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第二站:6月03日-04日 |
甲组+乙组 |
武汉理工大学 |
第三站:6月17日-18日 |
甲组+乙组 |
华中农业大学 |
第四站:6月24日-25日 |
甲组+乙组 |
华中师范大学 |
第五站:7月1日-2日 |
甲组+乙组 |
华中科技大学 |
第六站:9月09日-10日 |
团体组 |
武汉体育学院 |
总决赛:9月27日-28日 |
双打邀请赛 |
光谷国际网球中心 |
四、比赛项目
组别 |
项目(签位) |
甲组 |
男子单打(128签位)、男子双打(64签位)、女子单打(64签位)、混合双打(64签位) |
乙组 |
男子单打(128签位)、男子双打(64签位)、女子单打(64签位)、混合双打(64签位) |
团体组 |
学生团体组(甲组男子、甲组女子、乙组男子、乙组女子)、教工团体组(混合赛) |
双打邀请组 |
高校校长双打邀请赛(8签位) |
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以修改签位,学生组个人赛不满8个签位的不予开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于网球运动,选手一经报名,则认为选手自身已认定适合参加比赛,执委会对运动员比赛期间出现的身体健康问题不承担责任。
(二)每位运动员只限参加一个级别比赛,不得跨级别分别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为经高考录取并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注册在校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四)各校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详细资格须知:
1.每个球员可根据自身水平自由选取参赛级别参赛,且在该级别赛事中最多只可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
2.所有球员经执委会审核确认参赛级别后,只能在该级别的比赛项目中参赛,不得跨级别参赛。(如:张三是甲组的男子球员,他只能参加甲组的单打、双打或单打、混合双打);
3. 成教、夜大、函授、培训班、短训班、职高的学生均不能报名参赛。
4.各校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5.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与疾病均由个人承担);
6.参赛时请携带有关证件,以备检查;
7.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20分钟。
六、分组说明
A/甲组
(1)普通高校非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
(2)普通高校非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
(3)普通高校非经六部委政策免试就读高等学校的优秀运动员;
(4)本科录取时符合第(1)和第(2)及第(3)款,正常录取的普通高校在校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5)普通高校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达到二本线和二本线65%录取的学生;
(6)大专院校体育学院学生。
B/乙组
(1)普通高校体育院系及体育院校(不含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学生;
(2)普通高校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单招的学生;
(3)普通高校体育院系及体育院校二级(网球项目)运动员及以上的学生、普通高校经六部委政策免试就读高等学校的优秀网球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乙组项目比赛;
(4)成教、夜大、函授、培训班、短训班、职高的学生均不能报名参赛。
C/高校校长双打邀请赛
高校校长、厅长、教授、厅级以上领导、大型企业高管
D/团体赛
团体赛分为学生团体组和教工团体组。学生团体组分为甲组男子/女子、乙组男子/女子,教工团体组为混合赛
七、报名
武网大学生网球锦标赛官方网站: http://college.wuhanopen.org
1.所有参赛球员必须先在武汉网球公开赛系列赛武网大学生网球锦标赛官方网站上注册成为HUC参赛会员,并如实登记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邮等),球员不可重复注册,资料不全HUC执委会将拒绝该球员参赛;
2.注册完成后,球员根据自身网球水平选择参赛级别,参赛级别选定后不得再进行修改,球员级别完全按照比赛成绩在次年赛事中进行升降;
3.参赛球员报名成功后,需及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费支付,如在报名截止后为显示球员支付报名费,则视为未报名成功,HUC报名费:单打50元/位,双打80元/对;团体报名费为200元/校;
4.报名截止时间为比赛前的最后一个周日晚24:00截止报名。一经报名成功则不返还已交报名费;
5.参赛球员交费成功后,每季报名截止后一天,将在网上进行抽签,球员可登陆后自行抽签,如球员未能按时自行抽签,执委会将随机抽签;
6.比赛前的最后一个周日晚24:00截止报名;
7.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队伍或球员,将要求在比赛周周二12:00前更改完成,如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八、竞赛办法
(一)分站个人赛:
1.赛制采用一盘无占先(即比分为40:40时一分决胜,由接球方选择发球区),局数6-6时决胜局(抢七局)定胜负;
2.比赛8强赛之前采取信任制,不设置裁判,如有争议由裁判长进行裁决;8进4后为裁判制;
3.本年度分站赛允许球员重复参赛,项目积分前8名进军总决赛,并列第八的打一轮外卡赛,外卡赛第一晋级;
4.分站赛定在5月13日—6月11日进行,如遇下雨向后顺延;
5.分站个人赛各组别、各项目的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制;
6.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并按规定处罚。
(二)分站团体赛:
1.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视参赛队数确定组数,小组团体赛必须打满三场,如一场弃权,视为全场弃权。
2.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视分组情况。
(1)若分两组,各小组取前两名,即A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对A组第二名,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小组第三、四名进行同名次赛,决5-8名;
(2)若分四组,取小组前两名,即A组第一名对C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对D组第二名,C组第一名对A组第二名,D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胜者决1-4名,负者决5-8名;
(3)若分八组,取小组第一名,采用交叉淘汰和附加赛决出1-8名,即A1- E1、B1- F1、C1- G1、D1- H1;
(4)团体比赛少于5队(含5队)的组别直接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团体赛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双打,团体赛必须由3人以上(含)完成,最多5人。单打运动员可兼双打,但一名运动员不能进行两场单打比赛。
4.比赛均采用一盘决胜(无占先),所有比赛可采取信任制的方式进行。(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更改赛制,但原则上同一轮次的赛制相同)
5.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并按规定处罚。
6.赛前5分钟各队将出场秩序表交裁判员,本场比赛运动员必须同时到场,双打比赛在第二单打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可向裁判员提出换人。
(三)教工团体赛:
团体每单位可报1-2支代表,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0名(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双打比赛参赛人员可自由组合,人员不限。
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任职、职称等相关证件参加比赛。
1.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第一男双,女双、第二男双,混双。每名队员只能参加1场比赛,不能兼项(第一男双队员年龄相加须大于90周岁,可以以大打小,但不可以以小打大)。
2.每场比赛采取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
3.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附加赛。
4.在循环赛中,获胜多者名次前列。当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时名次先算胜负关系,再算净胜场数,再算净胜盘数,再算净胜局数,若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
(四)总决赛:
1.所有比赛设有裁判;
2.赛制采用一盘无占先(即比分为40:40时一分决胜,由接球方选择发球区),局数6-6时决胜局(抢七局)定胜负;
3.总决赛所有比赛均参赛人员及队伍为分站赛前8名,采用小组循环(共两个组),获胜方继续下一轮比赛(A1-B2,A2-B1)胜者决出冠军,输者决出三、四名;
4.如因下雨等气候原因影响比赛进程,执委会有权力对竞赛办法和赛程进行适当调整。
(五)总决赛晋级人数:
总决赛人数 |
项目 |
甲组 |
乙组 |
合计:152人 |
男单 |
8 |
8 |
女单 |
8 |
8 |
|
男双 |
8对 |
8对 |
|
混双 |
8对 |
8对 |
|
|
学生团体赛 |
32支 |
|
|
校长双打 |
8对 |
九、投诉与申诉办法
1.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须提供详细的投诉材料。
2. 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运动员自行承担。(该规则适用于比赛开始前 比赛进行的任何时间内)
(1)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核实,则该运动员所有比赛场次成绩无效,其成绩以对手6:0获胜计。
(2)参与舞弊、替赛的运动员取消后续比赛的参赛资格,与其共同舞弊的双打搭档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十、分站赛及总决赛奖励办法
1.分站赛奖励办法
分站赛男单、男双、女单、混双 |
||||
级别 |
冠军 |
亚军 |
前四 |
- |
甲组 |
1000元纪念品证书
|
600元纪念品证书
|
300元纪念品证书
|
- |
乙组 |
- |
|||
教工团体赛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1000元纪念品证书
|
600元纪念品证书
|
|
学生团体赛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1000元纪念品证书
|
600元纪念品证书
|
|
2.总决赛奖励办法
总决赛男单、男双、女单、混双 |
||||
级别 |
冠军 |
亚军 |
前四 |
- |
甲组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1000元纪念品证书
|
600元纪念品证书
|
- |
乙组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 |
职工邀请组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2000元纪念品证书
|
- |
学生团体赛 |
3000元纪念品奖杯
|
2000元纪念品奖杯
|
1000元纪念品奖杯
|
详细方案待完善 |
十一、积分办法
1.每站的比赛,球员将根据比赛成绩获得相应的积分。
2.截止报名后参赛球员无故弃权,不退还报名费,并扣除10分;
3.经过四站比赛取得本赛区个人单项积分前八者将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若出现积分相同参赛次数多的进入总决赛,若出现积分,参赛次数,胜负场次相同者,则由组委会安排通过外卡赛决出参加总决赛名额。(以九月公布晋级规则为准),如获总决赛资格者因故退出,将由排名在其后者补上;
4.球员所获积分将进入HUC各赛区的积分排名系统。
积分表如下:
名次级别 |
冠军 |
亚军 |
前4 |
前8 |
前16 |
前32 |
32强以外 |
无故弃权 |
|
|
|||||||||
甲组 |
100分 |
60分 |
40分 |
30分 |
20分 |
10分 |
每胜一场得1分 |
-10分 |
|
乙组 |
100分 |
60分 |
40分 |
30分 |
20分 |
10分 |
每胜一场得1分 |
-10分 |
|
十二、积分活动奖励
总积分 |
活动 |
名额 |
冠、亚军 |
参加球员酒会 |
2 |
第三、第四 |
参加球员活动 |
2 |
积分5-10名 |
参加武网抽签仪式 |
6 |
积分11-15 |
参加武网赛场粉丝挑边 |
5 |
100积分 |
参加观看球员训练 |
40 |
100积分 |
参观15000馆内部 |
40 |
注意:若出现并列积分的情况,优先选择参与站数多的选手;若还是一样,加赛一轮,优先选择的获胜者。